土地承包制度有兩輪:第一輪承包指實行家庭聯(lián)產承包,我國大部分地區(qū)第一輪承包一般從1983年以后開始,到1997年結束,農村Land承包Law: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-1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,可以依法通過轉包、出租、互換、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轉讓,國家對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的基本原則是誰種地供應給誰,承包分包給他人,按承包的約定辦理。1、農村土地承包有些地方1998年死者和已婚人士收回的土地,是按照1989年修訂的《土地管理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的,是按照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》的規(guī)定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后實施的...
更新時間:2023-01-27標簽: 農村承包種地怎么搞承包聯(lián)產承包第一輪種地農村 全文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