滯納金天數的計算方法:滯納金計算結束日期-滯納金計算開始日期 1;,滯納金由系統(tǒng)根據計算規(guī)則自動計算,并與用人單位未支付金額一起歸集單位月報,對于用人單位單位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,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單位申報還款成功的前一日止,按日加收欠繳社會保險費0.5‰的滯納金滯納金,1,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。
1、 社保 滯納金怎么算對于用人單位單位新欠繳的社會保險費,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單位申報還款成功的前一日止,按日加收欠繳社會保險費0.5 ‰的滯納金滯納金。滯納金由系統(tǒng)根據計算規(guī)則自動計算,并與用人單位未支付金額一起歸集單位月報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第八十六條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,從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0.5滯納金的滯納金;逾期仍不繳納的,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未繳納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
2、 社保 滯納金要怎么算1,社保 滯納金如何計算。滯納金計算規(guī)則: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×欠繳天數×萬分之五= 滯納金(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);,滯納金天數的計算方法:滯納金計算結束日期-滯納金計算開始日期 1;。滯納金起始日:從結算日第二個月的1日開始;,滯納金計算結束日期:生成的申報表歸還日期的前一天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(guī)定,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,從欠繳之日起,按日加收0.5滯納金的滯納金;逾期仍不繳納的,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未繳納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